才察觉,他给她的温柔还不够,远远不够。
他给她承诺,只要她不离开,这一辈子,他都不会抛弃她,就让她陪在他的身边,给她无尽的温柔。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曾煜出现了。
而他的自大和自信 , 把她弄丢了。
每当想到这里,他都恨 , 恨自己的不珍惜,恨自己的晚知道。
如果早一点知道顾晚对他的意义是什么 , 或许 , 就没有后面那么多的事。
他居然会让他的女人去曾煜身边当间谍,收集他的犯罪证据,到头来 , 却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他永远都没办法忘记顾晚和他说结束了时的决绝。
那时候,他还没感觉到 , 他总认为 , 他和顾晚三年的感情,他对她那般的好 , 她总会回来的。
他等着 , 却不想,让她越走越远了。
看到她和曾煜在一起,甚至玩起车震,他真的想开枪打死她 , 断了自己的心痛。
但是,那也只是想,他做不到。
当曾煜开枪打死了阿六 , 她来找他。
那时候,他才意识到 , 她不属于他了。
那么善良 , 温柔的她 , 竟然会包庇一个杀人犯。
他想,那才是爱吧。
对她 , 即使曾经她有做过多少轰动的事 , 为了他差点不要命 , 但那都只是感激,远远比不上她对曾煜的情。
爱到宁愿摧毁自己的世界观,也在所不惜。
他忽然想到了在香港的那个晚上。
他是条子,也是三爷和曾煜眼里最不受欢迎的人。
在政界以及道上没办法奈他何,这两个人就把目光放在顾晚的身上,羞辱她的同时,也是在羞辱他。
而是她的唇有些红肿,曾煜说,他被一只野猫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