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南州南区,贫民窟。
房子都是破烂不堪的老楼,很多早就已经脱落墙皮,露出里面红色的砖的墙面,也被人用喷漆写上了大大的“拆”字。
原本在80年代还是小马路的地方,此刻已经被黄土掩盖。
有的窗户玻璃已经碎掉了,散落一地,也没人去管,任凭他们埋进土里,或者等着这老楼也一起变成它们这碎裂的模样。
这种地方,除了一些还不愿意搬走的人,基本没有人会来这里了。
背后是一片垃圾场,面前是一片荒地,即便是距离最近的柏油马路,也是要走半公里以上的路。
流浪狗都不愿意来的地方。
只是,在这里的一处房间的角落里,一群人正在对一个人不停殴打。
“麻蛋,抢啊!你特娘的倒是抢啊!”
“都说了那地方是我们兄弟几个的地盘,你特娘的还敢过来跟我们抢饭吃!”
“混蛋玩意儿,真特么不知天高地厚。”
一群身穿乞丐服,蓬头垢面的男人,面对他们脚下的那男人冷笑。
若是有上流社会的人在这里的话,定然会认出,他们脚下的男人,正是当初在酒宴上面,因为对秦玲由爱生恨,结果被杜浩废了四肢的胡洋!
胡洋心底惨烈一笑,眼前一黑。
他已经五天没吃东西了。
今天好不容易从流浪狗口中抢来的两块有些馊掉的披萨,也在刚才,被打的吐了出来。
即便是水,也是从附近的公共厕所洗手池的自来水管里对着喝的,也顾不上脏不脏了。
曾经,自己身为天之骄子,被万众敬仰的时候,几时瞧得起过乞丐?
甚至可以说,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些又脏又恶心的乞丐了。
然而现在,自己却摇身一变,也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