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一口气,终于从小跑变成快走,快走变成慢走,直到现在,他脑子里紧绷的那根弦儿才放下。
他杵着长枪弯着腰深呼吸几口,脸上不禁浮出笑容,慢慢的向家靠去,家里面他的女人还在等他。
“以后绝对不再下海捕鱼了,守着洞里的几十斤熏肉就在附近溜达溜达,打打猎就算了!”
“都说狡兔三窟,要不要再找一处备用的地方?还有,如果遇上特殊情况守在洞穴里面,坚持一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现在的食物储备够不够?”
他的思绪在飘飞,直到脚下离家有百十米的时候,他突然觉得后背生寒,那是生死搏杀和忘掉的过去赐予他的神奇第六感,直接提示他危险!
胡不凡迅速扭过身去,他这一路回来的时候不停左右探望,前后观察,一直很小心,也就快到家了有点松懈,一时失神儿,就这么一会儿时间,他的身后跟上了一只动物。
这只动物皮肤呈灰白色,身上被长长的毛发覆盖,脏不拉叽的,瘦脸,长鼻,圆眼,立耳,阔口,尖牙。
一条红色的舌头长长的从嘴里伸出来,向四处喷着哈气,淡淡的哈气后面是一双狡诈和残忍的眼睛,冷冷地直勾勾地盯着胡不凡,不像是在看一个活物,像是在挑挑拣拣那个地方美味好下口。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眼神?那是食肉者站在高高食物链上对食草者的生死的掌控和自信,那是猫戏老鼠一样的从容和玩味。
野狼不会说话,但是胡不凡从它的眼神里面能读懂它的意思——你是我的!你跑不掉!你身上所有的肌肉脂肪毛皮都只是供我果腹的美味,我看上你了,你不要再挣扎了,你活着的最大意义也就是给我提供饱餐一顿。
这个畜生迈着轻松自在的脚步,又向胡不凡这边走了几步,偶尔咧咧嘴,四颗尖尖的狼牙从嘴里面露出来,喉咙里面发出低沉的声音。
胡不凡全体发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