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奇阁 > 归一 > 第二百九十四章 吴熬的胸襟

第二百九十四章 吴熬的胸襟(3 / 5)

生微弱电流,再看黄毛儿脚下的肉垫,与普通犬科动物不同,它爪子下面的肉垫属于角质层,理论上是相对绝缘的,不过由于先前长途奔袭,角质层这时候已经磨破了。

观察的结果是黄毛儿体内的电能是其自身产生的,在其体内有特殊的器官用来储存电能,遇到危险的时候就会释放出来,这一情形注定了黄毛儿不能无限制的放电,在放电之前有个产生并储存电能的过程,至于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目前还不能确定。具体是什么器官能够储存电能也不得而知,总不能为了探究真相而把它的肚子剖开。

此时太阳已经偏西,众人开始商议去处,马族就在东北方向八百里外,马族的龙驹也是众人的目标之一。

有了前车之鉴,吴中元的意思是先把土豆送回去,上次自南荒遭遇巨鹫和巨鬣狗的袭击,就是在他们得到了狐族百日米的回返途中,可不能带着土豆到处乱跑,这点儿东西得来不易,万一出现意外,可就得不偿失了。

所谓的民主集中也只不过是做做样子,民主什么时候好使过,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集中,吴中元是众人的老大,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日落之后,大傻载着老瞎子和老二往南去了,吴中元和姜南留在原地等他们回来,吴中元自己没回去,他担心回去之后吴勤又啰嗦着不让他出来。

吴中元有心测试黄毛儿将体内储存的电能耗空之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重新积蓄盈满,便命它往水中放电,不过就算是测试,也得捎带着干点儿别的,夏天气温高,到得晚上鱼都在有水草的浅水区觅食,让黄毛儿下去放电,还真有大个儿,七八斤的电了好几条出来。

晚上就吃烤鱼,盐这时候就是货币,都随身带着,黄毛儿食性很杂,吃鱼,也吃昆虫。

晚饭过后,二人坐在篝火旁闲聊说话,吴中元有吴夲的记忆,吴夲曾经去过马族,此时二人说的就是马族的一些事情。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