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拿回去给刘弘力看看?”
“脸都没了,还拍照片干鸡毛,尸体扔在这,他自然会听到消息,走了!”张老三确认商网里的三个人都死透了之后,捡起瘦子身边已经燃尽的烟头,带着外甥,缓步离开了现场。
……
当天晚上,刘弘力在处理完了分公司的几件琐事之后,跟两个同村的老乡,一起聚在了一家街边的小吃摊上。
在这个十分脏乱的小烧烤摊附近,刘弘力4.0排量的保时捷卡宴停靠在街道旁边,看起来极其扎眼,显得跟身处的环境格格不入,他十八岁离开农村,选择了来市里,成为了无数打工者的一员,数年来无数机缘巧合,端过盘子、搓过澡,也在工地里干过小工,在大街上发过传单,而命运最终把他推向了江湖,让他成为了四蛋最信任的嫡系和亲信。
即使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刘弘力却很难接受那些其他混子的娱乐方式,每次去夜店这种地方,他都感觉被震得脑袋嗡嗡响,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喜欢这种街边的小烧烤,跟老哥们,老朋友一起喝点啤酒,撸点串,无拘无束,也让人感觉心里舒坦。
“哎,大指头,你上次说想开的那个快餐店,琢磨的咋样了?”刘弘力咬了一口手里的肉串,向同桌的一个青年问了一句。
桌上的两个青年,都是刘弘力的老乡,若有路人仔细观察,肯定会发现三人的差别,因为这俩人全身上下的物品加在一起,还没有刘弘力的一条腰带值钱,但刘弘力跟两个人聊天的时候,神色平常,没有丝毫瞧不起人的倨傲神色。
外号叫“大指头”的老乡听完刘弘力的话,咧嘴苦笑了一下:“没戏了。”
“为啥呢?我记着你前一阵子提起这个事的时候,挺有奔头的呀!”刘弘力拿酒瓶子给二人倒着酒,皱眉问道。
“唉……别提了!”
大指头一声叹息:“前几天我去挑了挑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