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跨在身后,披着霞光渐行渐远。
……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于志广并不是一个完全的混子,因为在他的身上,只有混子的阴狠,却没有混子的魄力,由于忌惮杨东拼掉刘宝龙的恶名,他至今没敢跟杨东正面碰撞,但是又因为刘悦的偷袭,使他头脑一热,展开了疯狂的发泄。
于志广借着酒劲,蹂躏了刘悦一顿之后,开始还没怎么当回事,依旧带着身边的几个人,该去夜店去夜店,该去洗浴去洗浴。
可是到了早上五点多钟,等于志广醒酒以后,他盘腿坐在按摩床上,却越想越后怕,于志广跟刘宝龙,属于同一时期出道的混子,所以于志广对刘宝龙的实力,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对于直接导致了刘宝龙覆灭的杨东团伙,于志广虽然始终表达出了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可是要说他一点不怕杨东这伙愣头青,也绝对不现实。
刘宝龙虽然是因为在跟李超的内斗的过程中,因为买凶杀人被判死的,可是他在执行死刑之前,双腿已经被枪崩成了终身残疾,他的伤,别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同为江湖中人的于志广,可能会一点风声都听不到吗?
谨慎的人,普遍都很多疑,而于志广也没有免俗,他坐在床上想了半天,越琢磨这件事,就越感觉自己酒后的行为有些傻逼,所以到了六点钟左右,他并没有叫醒正在熟睡的其他小兄弟,而是只身一人,趁着蒙蒙亮的天色,独自离开,把其他人全给抛下了。
于志广这种行为,会被人骂成是损篮子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在乎,因为于志广如果稍微有那么一些在乎他的名声,也不至于混到如今还依旧没什么起色,对于于志广来说,外在评价跟自身安危比起来,显得一文不值,所以在一个残疾的社会大哥,和一个四肢健全的狗篮子之间,于志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成为后者。
一个没有了尊严的混子,更像是一个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