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
钟神秀对此不以为意,手下能多一个先天,也是一份助力:“好好修炼,日后回归族群,前途光明。”
“是啊是啊,还有好多细犬。”
二蛤露出花痴一般的表情,让黄歇捂住脸,恨不得没有这个侄子。
细犬一词,是从炎汉第二帝国的文化中演变而来。
古代称诸侯之妻为细君,后来经过演变,庶民的妻妾,也可称为细君。
到了犬戎族,就演化成为细犬,大意就是苗条的犬族少女的意思。
也难怪黄歇看这个满脑子细犬的侄子不顺眼了。
不过能武破先天,回到犬戎族,的确就有出路,有地位,细犬不会少,倒是需要担心以后的供养问题。
毕竟犬戎族一产多胎是寻常……很能生的啊!
要是多娶几条细犬,妥妥要变穷鬼。
“呸!”
苏味耳根有些微红,跑进后堂,不想跟这条狗子说话了。
苏棠向钟神秀行了一礼,也是告退。
钟神秀哈哈一笑,自顾自出了门,也没让黄歇跟着。
对于扶风城的大街小巷,他已经非常熟悉。
走了半天,确认没有跟踪之后,就进入一条小巷。
等到再出来的时候,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
这张脸是他随手捏的,并非神秀公子,那个大马甲如今已经成为了扶风都护府的通缉犯,出现在城内就太过刺激了,他可不想跟官府高手大战一场。
片刻后,钟神秀顶着一张平平无奇的脸,走进一家山货铺。
这里是一个货栈,也收一些山民打来的猎物,柜台后方的木梁上,悬挂着各种硝制好的毛皮。
“这位客官,需要什么?”
进入店里之后,一个小二就眼睛一亮地上前招呼。
钟神秀不去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