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见了人也不行礼,不通礼数。
“雪姬,见过国师。”
“没事没事。”
白稷摆了摆手,满不在乎。
他的确是好兔子肉,却也不会为了口腹之欲把人家宠物给杀了吃。对雪姬来说,这兔子更像是她的亲人,是一种寄托。
雪姬躬身作揖,抱着兔子就跑了。对于昨天发生的事情,她基本上都已忘记。更不知道自己手刃两个流匪,这样其实也好。
王贲深深的叹了口气,颇是无奈。
进过朝食后,王家大部队便走了。
来的急,走的也急。
雪姬坐在马车内,抱着白兔,手里还有着竹筒。
用专门的木塞子塞好,打开后就能闻到股甘甜味。拿出颗熏豆来,稍微咀嚼了下,顿时甜到了心里。
“小白,咱们又得回去了。”
雪姬抱着白兔,脸上满是惆怅。
她觉得还是泾阳这边有意思,白稷总会有些惊喜。行为举止不拘泥于世俗,独树一帜。自幼至今,雪姬未曾结识过任何朋友,就如同是张白纸。这种朦朦胧胧的感情,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的。
古代婚配讲究的是门当户对,能配上雪姬身份的,诺大咸阳也没有几人。再加上雪姬有癔病,哪个不开眼的勋贵之后敢娶她?
临走前,白稷也说了自己的看法。别强迫雪姬做不喜欢的事情,她念念诗词倒也没事。另外,最好是不要受什么刺激,免得犯病。
而后,他还把淳于越辛辛苦苦抄录的诗句送给了雪姬。不多,一百多首,用了二三十捆竹简。美其名曰:治病!
……
望着马车离去,淳于越委屈的差点落泪。
他当个文抄公容易吗?白稷倒是大方,一股脑全送了,一卷都没给他留!
“老淳,你去给我找几只田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