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什么了?”
白稷有些好奇。
发财小眼珠子直勾勾盯着远处,突兀的窜了出去。
速度贼快,如灰色的闪电闪过。
靠!
白稷连忙放下鱼竿,根据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道理,便踩着湖面跟去。
还真是奇了怪了,平时发财可不会这样。
莫非见到同类了?
片刻后,借助月光白稷才发现真相。只不过,眼前这幕着实让他有些懵。
发财正骑在只白兔身上,抓着兔子耳朵。
这是跨越物种了?!
发财该不会跟他太久,魔怔了吧?还是说,得了什么精神疾病?
发财,你是只松鼠啊!
实在不行,我给你找只母的也行,怎么能干出这种禽兽不如的勾当来?
发财抓着兔耳朵,跑的要多快就多快。
一蹦一跳,穿梭在花丛中。趾高气扬,犹如威武的大将军。
古有萧何月下追韩信,今有发财月下骑白兔!
唔,这倒是有趣的很。
白稷鱼也不钓了,就跟在后面看着。
因为长时间接触白稷,所以发财也是开了些许灵智。
这些天经常能看到人骑马,威风凛凛。
于是乎,雄性激素飙升的发财也想过把瘾。
鉴于体型因素,所以发财选择了这只白兔。
这么解释,似乎也很合理。
白稷只觉得很有趣,就没往心里去。
注视着兔子,思考着问题。
这兔腿很肥,味道应当不错。
兔肉听说有荤中之素的美称,蛋白质很高,脂肪胆固醇这些却很低。
所以,油炸怎么样?
干锅爆炒一下,貌似也阔以!
哦,对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