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各一盾……
当时白稷曾想过好好钻研下秦律的,看着条条框框的律法,只觉得是丧心病狂!看看,在秦国当个小吏也不容易,母牛不下崽他们也得挨罚。
惨!
另外纵观秦律,其实判以死刑的并不多。除开誉敌而恐众者,还有唆使少年人犯罪、兄妹私通等。其他基本都是赀罪,赀甲、赀盾、赀钱和赀徭役。秦人就这么生活在严密的法网之下,无论官吏或黔首,都受到明确的约束。
诬告反坐,连坐,见死不救……全都会受到惩罚!
……
李斯随便挑了个稚童,询问道:“军有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军命曰国贼。待国贼者,当如何?”
这是《重刑令》中的内容,主要是为了惩治败降之将兵。按照道理来说其实当初李信就该受罚,只不过受秦始皇法外开恩,让他戴罪立功,现在才能混的是风生水起。
稚童倒也聪明,轻声说道:“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
“彩!”
秦始皇当即称赞。
这条律令毫无疑问是秦国军功制的代表,只许胜不许败。要是吃了败仗,阵亡千人以上的,那就是国贼!讲道理来说,这条规则还是颇为严苛的。人家打仗是为了捞军功的,没人想吃败仗的。
“此子倒是聪颖的很。”
秦律之复杂,李斯深有体会。秦并六国后,他制定了不少律法,晦涩拗口,数量及其惊人。几千上万字都有,方方面面都有。他问的不算是多生僻,可稚童能按原文回答上来可不容易。可见稚童的记忆力很不错,以后当个小吏肯定不错。
“说起来为何不用国师之撰书?”
李信在旁黑着脸询问。
mmp,李斯这老狐狸摆明是在针对他。
好歹是本家,都是姓李的至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