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脩一起流亡,落草为寇,弄个梁山水泊出来,走在野起义的路线?
第五伦暗暗摇头:“我没逃都遭如此对待,若是逃了坐实罪名,第五氏的处境恐怕更糟,恐怕要被这些官吏狠狠剥皮抽筋,数月积累,毁于一旦,更可能再也见不到大父。”
虽然方才孔仁审案时,第五伦用春秋决狱替自己辩护,说得滴水不漏。而五威司命也没找到任何证据来坐实他是从犯,加上马援那封帛信,处境似乎安全了。
但第五伦丝毫不敢乐观。
若严格按照春秋决狱来办事还不错,可新莽烂到一定程度,彻底变成了人治,律令几已成为空文。同样的罪,不同身份的人判决截然不同。
打个比方,万脩这种民间小轻侠若是劫人抢掠,几乎必定弃市。马援若触律,因其家族势力与兄长维护,可能会高高抬起轻轻放下,在常安服两年徭役意思意思。
而像第五伦这种不上不下的,大概率流放到西海郡,也就是后世青海湖服苦役。
想要脱罪,靠的不是精通律法,证据确凿,而是有无关系,靠山硬否?
这就是第五伦事先已料到的“风险”,赶在五威司命召唤前,他匆匆回家安排好了一切。
“名望和人情究竟有用没用,就看此役了!也不求彻底翻案,只望能让我不必远徙,就算丢了郎官职位,能留在关中继续经营宗族就好!”
没吃没喝,又饿又渴,第五伦在这寒冷的犴狱中抱着麦秆咬牙哆嗦,这次莫名其妙替马援、万脩背锅,算他穿越后最大的挫折。
遂忍不住暗骂起马援来:“你二人倒是走得痛快潇洒,我却挨这受罪,最讲义气的人,分明是我啊!这人情我算记下了。”
“但归根结底,谁让我有罪呢?”
第五伦自嘲着,让自己记住这个教训:“这世道,你出身寒门是为过,人微言轻,是为罪!势力弱小,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