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岑参那枚名刺递给了薛珍珠,半日相交他已经清楚岑参是那种吃软不吃硬的性格,或许这就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风骨。
自家那位主君高仙芝是什么德性,沈光如今再清楚不过,以貌取人且不说,为人倨傲那是肯定的,也只有遇着顺眼的才会热情有加。
接过名刺,薛珍珠一溜烟地便朝府内跑去,不敢怠慢半分,他没想到这位岑郎君来头这么大,居然能让自家郎君这般重视。
不多时,薛珍珠便将名刺送到了封常清手上,他可不敢去找高仙芝这位大都护,郎君拿他当自己人看,可这位大都护说不准就会觉着他面目可憎,平白讨两句骂。
“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岑参。”
拿着那张红笺泥金的名刺,封常清想到了自己写过的那些征募书信,说起来这个岑参也是名门之后,不过家道早已中落,所以他才写信征募。
在沈光还未投效高仙芝以前,封常清在安西都护府的时候,每年都有他相熟的商人会从长安带来不少诗稿,而封常清就会打听那些诗稿主人的情况,然后写信征募。
这长安城什么都多,落第的士子尤其多,封常清以外写信时也就是抱着个万一的心态,这要真有什么文学之士愿意来投靠自家都护,这不就是赚到了吗!
这个岑参三十不到就考中进士,才华自不必说,不过是朝中无人不好做官罢了,可若是投了都护,以后在安西军里得了战功和资历,再回朝中那不就是能青云直上了么!
想到这儿,封常清自拿着那名刺寻到这几日正春风得意的高仙芝,把岑参的事情说了遍。
“都护,这可是三十不到的进士啊,日后前程远大,必定能成为都护在朝中的臂助。”
“他在家守选三年,不也就是个右内率府的兵曹参军吗?”
因为进献沙盘,而备受圣人夸奖的高仙芝,看过岑参的名刺后却是大喇喇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