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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无巧不成书(2 / 4)

价值不菲,断不会是什么没落的世家子弟。

高力士侍奉圣人近四十载,那察言观色,于细微处观人的本事早就炉火纯青,眼前这白衣郎君倒是让他颇感好奇,实在是长安城里但凡出色的名门子弟,他大都知晓,可偏偏他绞尽脑汁,却猜不出沈光的来历。

感受到对面的目光,沈光放下手中乐谱,抬头微微笑道,“阿翁安好。”

看着面前面白无须,满脸和气富态的老翁,沈光知道这位就是本朝最得圣人宠爱的宦官高力士,这位是真正的老好人,坊间传闻当初李太白喝醉了让他脱靴子,有人说他事后在圣人面前恶言中伤李太白,才让李太白被圣人赐金放还。

却不知要不是高力士,就李太白那等性子,继续留在朝中,就是不死也得脱层皮,那能像如今这般天南海北地潇洒,走到哪里都有的是“朋友”愿意供他吃喝玩乐。

在延城的时候,沈光和封常清聊起李太白时,封常清便是如此评价的,那会封常清喝醉了以后,沈光才知道当年李太白仗剑游历天下时早已名声鹊起,而且他还娶了宰相的女儿,自家的兄弟又是蜀地的酒商,到哪儿都是一掷千金。

封常清年轻时因为貌丑跛足常常被人轻慢,但他却始终不曾在意,因为在他看来那些

人不过是些跳梁小丑,正所谓夏虫不可以语冰,他又何必和这些蚍蜉一般见识。

可是李太白却不同,封常清本以为能写出那等豪迈狂放诗篇的李太白不是以貌取人的俗人,于是在李太白游历安西到了延城时,封常清也是登门拜访,结果么事实证明李太白虽然做得一手好诗,可是却也和普通人一样。

所以沈光在封常清口中,所知道的那位诗仙就是个留恋秦楼楚馆的贪杯酒鬼,而且脾气还很大,“李太白的才华全在写诗上面,若以国事付之,还不如寻个州县小吏。”这便是封常清对李太白的评价。

这其中固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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