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心过,穿喉咙而过,穿眉心而过。
秦命没有浪费任何一根狼毫,狼毫杀穿一人之后,上面不曾留有丝毫血迹,光滑无比。
它出去的时候是什么样,收回来的时候还是什么样。
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只是它一出一回,这洛城之前,便有数十人丧了性命。
秦命周身被狼毫所笼罩,任何刀剑都无法接触他的身体。
这就是真正的武道强者与凡人的区别,连他的身体都碰不到,如何能杀了他?
但这些人想不到这么多。
在他们眼中,秦命是一块砖头,一块敲门砖,门的这里是平凡庸碌一生,门的后面是极尽荣华,享受人世间人人羡慕的极乐。
手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每个男人似乎都有这样的执念。
所以他们顾不了这么多,即便是死,他们也要赌一次。
万一赌赢了呢?
因此秦命很佩服他们。
他们可以为了荣华富贵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不惜生命。
这种勇气可嘉。
他做不到。
能活着,他绝对不死。
他有仇要去报,他有心爱的人在等他,他还有那些曾经的现在的老朋友在等他。
所以他不能死,他觉得他就算是死,也应该死的波澜壮阔。
秦命向前走着,每一步都走的很稳。
他本该是个死人,但他侥幸重生一世,那么这一世,他要比前世活的还要稳,走的路也要更加稳健。
诛天笔的狼毫不断纷飞,很快席卷了四周。
鲜血染红大地,不断有人死去,血如同喷泉一般不断的喷吐而出,最后浸满地面,地表上的血汇在一块,然后朝着地面的沟壑随处的流去。
诛天笔的每一次饮血,它的笔身都是微微一闪,而在这三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