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合药剂,脖子上的伤势已经基本无碍。
他直接问道:“审讯官先生,我作为被害一方,为何还要接受搜查?这不是犯人才有的待遇么?”
那个审讯官冷笑一声:“呵呵,你刚才差点毁掉了半条街!我们治安处有权利首查任何我们觉得可能影响城市安全的隐患...”
听到这话,雷恩眯了眯眼,盯着他看了看,质疑道:“是么?光辉之城的法律有规定你们有这权利?”
“呵呵,你跟我谈法律?”
审讯官眼中露出了轻蔑的神光,冷哼道:“你不知道我们治安处就代表着光辉之城的最高法?你说我有没有这权利?”
这话一出,审讯室内的气氛变得有些僵直。
听到这话,雷恩彻底明白,这些家伙想玩灯下黑,恐怕是打算来“黑牢”的那一套了。
这一步,退不得。
退了,这些家伙会更得寸进尺。说不定还会玩“戳肛搜查”,“精神拷问”...
“不,你们还真没资格。”
沉吟了一瞬,雷恩摇了摇头,嘴角溢出了一抹嘲讽。
紧接着,他又用直勾勾的目光盯着对面三个审讯员,无比严肃地说道:“根据《光辉之城治安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明文规定,城里若发生私斗,受害一方享有不被清查随身物品的权利。如果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举报之城主府,相关人员将处于炮烙之刑...”
啧啧...
城里的法律,估计大法官都没他清楚,你跟我玩这一套?
果不然,那三个审讯官听了眉头一皱。
特别是开口审问的那个家伙,听到“炮烙之刑”那几个字,心头猛地一颤。
以前不是没有同行干过这种事,收钱帮人办事儿很利索;可行刑的时候,走的也很快...
一字一句都是章程上的原文,绝对不是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