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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太祖、太宗(上)(6 / 25)

叶赫媾和,以十五岁的叶赫老女许婚太祖,而以纳林布禄胞弟金台吉之女许婚代善,皆正式下过聘礼。不久,叶赫悔婚,金台吉之女嫁于蒙古,留叶赫老女不遣。

原来纳林布禄要拿叶赫老女作为"奖品",谁能打败满洲,即以叶赫老女相许。于是万历二十七年叶赫诱哈达贝勒猛骨孛罗,有云:"尔若执满洲来援二将,赎所质三子,尽歼其兵两千人,我妻汝以所求之女。"太祖得知其情,一举灭了哈达。

万历三十五年,辉发贝勒拜音达里原来聘了太祖之女为妻,却久不迎娶,原来他亦看上了"老丈人"的"未婚妻"叶赫老女,因而为太祖所灭。

万历四十年,叶赫老女已经三十岁,但对布占泰而言,仍有极大的魅力,布占泰竟因此以"骲箭"射太祖侄女,亦即其妻娥恩姐。太祖兴师问罪,布占泰谢过:"或者人以谗言,令吾父子不睦。若果射汝女,欲娶汝婚,上有天在。"太祖要求他以"汝子并大臣之子为质,方见其真"。延及一年,布占泰竟将他的儿女及十七臣之子送叶赫为质,太祖因而亲征乌喇,布占泰仅以身免,投往叶赫。结果国亡而香梦未圆,布占泰并没有娶到叶赫老女。

太祖与舒尔哈齐同母兄弟,由生嫌隙不和,而至于幽禁致死,并先杀舒尔哈齐两子,其起因有二:一为对乌喇及布占泰的态度不同。布占泰为舒尔哈齐两女之婿,顾念亲情,并不视之为敌,万历三十五年曾有作战时公然袒护的事实,太祖因而夺弟兵权。舒尔哈齐的反应,据《清史稿》本传云:

居恒郁郁,语其第一子阿尔通阿、第三子札萨克图曰:"吾岂以衣食受羁于人哉?"移居黑扯木。上怒,诛其二子,舒尔哈齐乃复还。岁辛亥八月薨。顺治十年追封谥。子九,有爵者五。

第二个原因是我的判断。太祖诸弟中,唯舒尔哈齐得与其并称,《明实录》于太祖兄弟的朝贡,并称为都督;《朝鲜实录》亦并称之为"老哈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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