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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八大胡同艳闻秘事 > 第十章

第十章(13 / 21)

付;日后移居颐和园;宫内各项执事人员,照常留用等等。以后袁世凯称帝。又作了一次“交易”,由“小朝廷”的内务府,给了袁世凯一道正式公文,说“现由全国国民代表,决定君主立宪国体,并推戴大总统为中绘帝国大皇帝,为除旧更新之计。作长治久安之谋,凡我皇室,极表赞成。”以交换袁世凯在原优待条件中一段跋语,保证履行原条件:先朝政权,未能保全,仅留尊号,至今耿耿。所有优待条件各节,无论何时,断乎不许变更,容当列入宪法。袁世凯志。乙卯孟冬。”

及至民国六年,张勋复辟;段祺瑞、马厂誓师,冯玉祥的第十六混成旅,亦由驻地廊房开拔,张勋的辫子军不堪一击,这出闹剧,前后历时六天,便已结束。溥仪不得不颁第二次的“退位诏书”。当时冯玉祥本主张,废止优待条件,但无人响应;这回郑重其事地向黄膺白提出,黄膺白亦本有此意,因而第一次阁议中,即提出讨论,主张较冯王祥缓和,不拟废止。只是修改。

“了巨复辟,清室自违退位的诺言,原已失去被优待的条件;不过民国财政困难,岁费四百万,从未照约履行。似乎亦不欠缺。这一次修改优待条件,必须切实能够履行。各位赞成者,请举手。”

出席的阁员连代理的次长,一共六个人,全体举手,一致通过。

“那末,请镕西兄现在就拟修改后的条件吧!”

司法总长张耀曾当仁不让,即席草拟了五条“修正清室优待条例”,最主要的是宣统自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以及“即日移出宫禁”,且并无可以移居颐和园的字样。至于补助清室家用,由四百万元改为五十万元,但另拨两百万元开办北京贫民工厂,尽先收容旗籍贫民。草稿送交黄膺白核阅文字,略加修正,照案通过,并议决交由鹿钟麟、张壁,会同社会名流李石曾执行。黄膺白等秘书缮正后,将草稿送给张耀曾作为纪念品;正本随即用了大印,送交警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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