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从门缝漏进来是一种隐秘的奇观,淡淡的,宛若戏台上的烟云,若有若无,普通人家也因此具有了仙境的气氛。
欣赏这样一种柔和的美,需要好心情,也需要点胆量。它看上去太神秘,胆怯者认为是鬼魂来临的先兆。这时,门外的街上有人边走边打喷嚏,告诉门里睡眼惺忪的人天快亮了。嗜睡者依旧不愿醒来,转身背向,管它花开花落。
街上走着的这个人是个消瘦的公子。晨雾让他清醒一些,脸颊上有冰凉的感觉,但没改变胸上因为熬夜和宿醉而变得蜡黄的颜色。他边走边摸着下巴,胡茬有点扎手。每次熬夜它都比平时长得疯一些,而且不讲秩序,很潦草。很早以前他就发觉早上的人其实很丑,特别是女人,奇怪的是她们一起床便坐到镜子前,居然能够忍受镜中的脸,他自己早上从来不照镜子。
迎面走来的打更人认识这位公子。他就是娶了媚香楼上的李香君的侯朝宗。打更人在街上晃荡了一夜,刚刚顺手牵羊在王大麻子的矮墙处偷了一只鸡,撞到侯朝宗,他慌忙将鸡藏在身后,站到路边,点头哈腰道:“侯公子,你早!”侯朝宗也没多看几眼,依旧脚步不停,只顺便说了句:“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嘿嘿,正是,正是。”打更人胡乱应着,侯朝宗已经走远。他朝那消瘦背影轻轻啐了一口。他永远不能理解凭这破落书生竟可以消受李香君那样的绝世美人。他跟街坊邻居们看法是一样的:李香君应该配一位英雄,至少应是一位身板结实的壮士。女人们都疯了,总是愿意嫁给病歪歪的书生。他摇摇头,回家炖鸡去了。
侯朝宗是在市隐园里史可法的暂居官邸度过了一夜。此刻,他脑中有失望,胸中有愤怒,脸上有沮丧,昨夜的一幕依旧缠绕他的思绪。
他失望的是自己的抱负又落了空,他们已经坐失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良机。这段时间,留都的有识之士纷纷在争夺这一特权。侯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