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奇阁 > 慈禧全传 > 第七四章

第七四章(3 / 28)

法图强。想国家强,谁不愿意。不过,变法可不是随便的。本朝最重家法,祖宗的成宪,那里可以不守。我当时跟皇帝说,‘只要你不改服饰,不剪辫子就可以了!’这话的意思,谁都明白,是劝皇帝别闹得太过分!那知道皇帝竟听不懂,或者听是听懂了,为了跟我呕气,索性大大地胡闹!”

“儿子,”皇帝结结巴巴地分辩,“绝不敢!”

“哼!”慈禧太后冷笑一声,仍然俯视群臣,对皇帝连正眼都不看一看,“四月初十以前,皇帝还不敢太胡闹,因为恭亲王还在,敢在皇帝面前说话。皇帝,你自己说,你六叔咽气的时候,跟你怎么说来着的?”

皇帝御名载湉,生父醇王奕譞行七,而恭王行六,本应称“六伯”,但因皇帝已入继文宗为子,所以改称“六叔”。当恭王病危时,皇帝奉太后亲临视疾,已入弥留的恭王突然张眼对皇帝说道:“听说有广东举人主张变法,请皇上慎重,不可轻信小人”这是指康有为而言。在此以前,皇帝曾打算召见康有为,面询变法之道,恭王不肯承旨。他的理由是:定例,皇帝不得召见四品以下的官员。而康有为是工部主事,官只六品,结果是命军机大臣及总理各国事务大臣代询。此时又作最后的谏劝,皇帝含泪颔首,表示接纳。而亦因此,为慈禧太后所恶,逐出军机,闲废十年而复起的恭王,身后恤典优隆,赐亲贵最高的谥号为“忠”,辍朝五日,素服十五日,入祀贤良祠,配享太庙。

现在慈禧太后提到这段往事,要皇帝亲口复述,等于要皇帝向群臣自责,已纳忠谏而又背弃。无信不立,皇帝何能自承失信,可是在慈禧太后严厉的眼光之下,无可奈何,只好嗫嚅着说了恭王的遗言。

“你呢?你许了你六叔没有?愿意听他‘人之将死’的那句话?”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慈禧太后不必再表示自己的态度,就这半句成语,便肯定了法不可变,康有为不可用!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