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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慈禧全传 > 第四一章

第四一章(6 / 23)

话:“遭人大忌”之“人”是谁?

“王夔石原非大器,沈经笙的援引,确是出于私心。”翁同和说,“且不说兰荪,就是他们浙江人,也有许多不服的。”

这是试探。如果忌沈的人是李鸿藻,荣禄当然要为他辩白。然而做主人的却无表示,只说了句:“但愿王夔石不出乱子,出了乱子,准是‘小鬼跌金刚’!”

“小鬼”何指?翁同和想不明白,“这是怎么说?”他问。

“同治三年,免办军需报销一案的来龙去脉,你不知道?”

“那不是出于倭艮翁的奏请吗?”

“倭艮翁是因人成事。王夔石那时在户部。”

王文韶那时在户部当司官,年纪还轻,不曾染上如今一味圆融的浮滑习气。平日亦颇留意公事,深恐一旦洪杨平定,办军需报销时,户、兵两部书办多方勒索骚扰,各地将领为填此辈贪壑,势必苛征暴敛,苦了百姓,甚非大乱之后,与民休息之道。因此,便草拟了一个免办军需报销的条陈,预备呈给堂官。

这是绝人财路的“缺德”行为,便有同官劝他不可多事,王文韶为危言所动,果然搁置了下来。而户、兵两部的书办,实际上也已经有了行动。

当同治三年春天,李鸿章克复常州,洪秀全病殁,太平天国之亡,已指日待。户、兵两部书办,认为快要发财了,于是相约密议,决定派人到江苏、安徽、浙江、江西各地,与各领一军的将官接头,谈判包办军需报销的条件。这得花两笔钱,一笔是照例的“部费”,奉命专征的大将都得要花,那怕是圣眷优隆,生平蒙“十三异数”,为高宗私生子的福康安,都无例外。

另外一笔是办报销的费用。军需报销在乾隆年间颁过一本“则例”,那一项可报,那一项不可报,写得明明白白,本来不算难办,难就难在收支必须与底案相符,不然就要被“驳”。事隔十几年,经手的人不知换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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