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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明末四公子 > 方以智(6)

方以智(6)(2 / 6)

朱三太子案,何以官书独无记载。凡此皆足证明,方以智与此类案件无关。

至于牵涉及于三藩之乱,如归罪于谋反大逆,则又分两种情况,一为事发的按问,一为事前的猜防。方以智案虽发于吴三桂举事之前,但吴三桂反形早著,康熙防堵甚严,已如前述,则诬指方以智为吴三桂亲信,潜入安徽等地活动,是很可能发生的事,但事必有因,或者方学诗确曾潜回徽州。行踪曾经广西,而又误传为“方学士”,于是构陷者有意张冠李戴,指“方学士”为方以智,向广西巡抚马雄镇告密,因而移文安徽,逮捕方以智归案待质。

据《方以智晚节考》所录资料及方中通《题结粤难文》、《论交篇》两诗,案发后的情况如此:

一、发难于广西。论交篇《粤西题请讲再三》可证。

二、移文安徽,至桐城方家逮捕方以智,而方以智由幼子中履陪侍在青原。官疑方家藏匿以智,是故“吏卒操兵围宅,铃析达晓”。而“道路汹涌,莫不咋指吐舌。在于人情、宾客、门人、故旧远害引避,固宜其然”(方中履《宗老臣梅先生七十序》)。则有几天的搜索,或者直至方以智被逮,方始撤围,皆可想而知。

三、桐城搜查不获,移文江西逮捕,此涉及三省的因由,情况非常单纯。

四、江西泰和富人萧孟藏方以智于复壁,其后乃由水路赴广西报案。此出于方以智自己的主张,或者他人所劝,则不得而知。但可确言者,方以智愿就复壁,绝非畏罪,而为不甘致礼于异族衣冠之前。惶恐滩自裁,亦为此意。当初披缁,大致亦为避免作清朝装束。

如上所述逮捕情况而言,凡稍知清朝司法制度者,皆可想像得到,方以智涉嫌的罪名虽异常严重,而案情固甚简单。因如案内述及方以智如何从事谋反的活动,则本人未获,家族必定被捕就审,借以侦讯方以智的一切。今观资料所载,方氏家族除中通愿同父生死,自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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