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辛卯,公三十四岁。当事欲案治公,以及于司徒公者,有司趋应省试。方解。”又贾开宗所撰《本传》:
“方域豪迈多大略,少本有济世志……己卯举南省第三人,以策语触语黜。辛卯举豫省第一人,有忌之者,复斥不录。既不见用,乃放意声伎。”
年谱与本传所记,于侯方域的心迹,大相径庭,一则被迫,一则有用世之志,而以后者为较可信。
贾开宗为侯方域雪苑社友,侯方域称之为“贾三兄”,撰传评文,交非泛泛,必不致厚诬侯方域的出处心迹。但作传记事,求信求雅,与子孙为先人作年谱,理当为亲者讳的情况不同。
今按:辛卯(顺治八年)侯方域应河南乡试,闱中所作策论五道!具载《壮悔堂文集》第八卷。其时顺治甫行亲政而尚未成年,故试策首以《勤于读书》为谏,计陈三事:《开经筵》、《亲儒臣》、《读汉书(文)》。第二策议礼,以为“人主居五帝三王之位,继五帝三王之道。治五帝三王之民,而欲废五帝三王之礼,是欲强天下以自为便利也,天下岂从之哉?”第三策论治道,应特重州县官;第四策论不可轻议治河;第五策论明赏罚,申明大法小廉之义。这五篇煌煌大文,确实下过功夫,既非一味颂圣,虚与委蛇,更未故违功令,意在被摈。如说并无用世之志,或者对满清仍持反感,实在用不着这样大卖气力。
如上持论,或不免过苛。衡诸侯方域后来的行迹,未始不以此举为悔,下一年治《壮悔堂》,又治《四忆堂》,皆曾作记。《四忆堂记》末段谓:
“或曰:‘然则子既以悔名其集,而以忆名其诗者,何也’?苟忆于昔,不必其悔;苟悔于今,不必其昔之忆。”曰:“诗三百篇,昔人发愤之所作也。余自念才弱,不能愤,聊以忆焉云尔。抑闻之,极则必复。忆之,忆之,所以悔也。”
侯方域的有《壮悔堂文集》,及《四忆堂诗集》,上记表面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