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儿记性我还有。”
隔了四天,隆科多兴冲冲地来了。一看他的脸色,胤便知所谋有成。请到乐山书屋,亲自关紧门窗,才动问究竟。
“朱谕是这么写的。”隆科多蘸着茶汁,在大理石的桌面上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写了抹去,一共是十个字:“传位十四阿哥胤祯。钦此。”
胤又惊又喜地问:“就这十个字?”
“还有年月日,是‘康熙六十一年六月初二御笔’,共十二个字。”
“这可是太巧了!”胤笑道,“真正天从人愿。”
“喔!是吗?”
隆科多又高兴又疑惑,而疑惑毕竟多于高兴,所以怔怔地望着胤,说不下去了。
“舅舅,”胤问说,“不曾看错一个字?”
“不曾看错。”
“十四阿哥上面,可有一个‘第’字?”
隆科多想了一下,断然答说:“没有。”
“那么,舅舅请看!”
胤将“传位十四阿哥胤祯钦此”十个字写下来,在“十”加一横,一竖往上一钩,变成一个“于”字。
于、於通用,这一下立刻变成“传位于四阿哥”,真是巧不可偕。然而胤之祯又怎么办?
隆科多刚想发问,胤已经开口了:“‘祯’字笔画少,我这个‘’字笔画多。”他说,“以少改多,一点儿不难。”
说着,又动起笔来,将“贞”上一小画出头,最下面再加上一画,使得“贞”之下的两撇,变成一个“大”字,“祯”就变成“”了。
“妙极!真妙极了!”隆科多极高兴地说。
还有妙的!胤心里在想,果然所谋得遂,不但夺了胤祯的皇位,还要夺他的名字。祯、同音,丝毫无异,一旦做了皇帝,援用避音讳之例,可以命胤祯改名,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便是避书写之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