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小偷去偷林家;林家报了案,县大老爷可以去踏勘,自然就登堂入室了。”
“不但进林家的门,还要进人家的闺房。”
那就难了。县大老爷是父母官,要顾尊严,要持体统;窃案不比抢案,命驾踏勘,本就有些过分,再要闯人家的深闺,越发说不过去。
刑房书办想了一下说:“那就直截了当,大老爷旧案重审,要看他家女婿,怎么在洞房中喝交杯盏,怎么犯了失心疯?不就可以进她的闺房了吗?”
“这是下策。我还不愿意打草惊蛇。而况,案子在表面上等于已经了结了;忽然又来这么一下,也说不过去。你还是另想办法。”
“是,”刑房书办只好答说:“书办去想办法。”
答应是答应了,但这个办法很难想,同时研究案情也觉得其中大有蹊跷;本来不想多事,现在看起来非多事不可。尤其牵涉邵百万家这件案子是“肥猪拱门”,不好好动一动脑筋,未免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