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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买命 > 第四节

第四节(3 / 3)

一定要送在老大手里。他不是不友爱,没有尽到力量。其中有个道理,老大是跟我一起在海边吃过苦的,深知谋生不易,物力维艰,所以把钱看得重,舍不得白白送给人家。老三就不同了,一生下来就见我富,要什么有什么,根本就不知道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于是挥金如土,毫不心疼。我本来要派他到楚国,就因为他不在乎钱,送掉了就送掉了,万万不会再去回想一下,这笔钱送得值不值?这一点,老大无论如何做不到,所以老二非死不可。此为势所必然,理所必至,没有什么好伤心的!老实说,等老大一走,我日夜盼望的,不是老二的人,是老二的灵柩。”

察理至明,料事如见,能够坦然接受打击,这些都是陶朱公所以能成为一个大企业家的主要原因。而朱老大虽然从他父亲手里接管了庞大的事业,但目光如豆,可以断言他不可能有什么大作为:

当然。庄生所用的方法,至少在原则上,陶朱公已经料定。可是他不能跟他的儿子说破,因为在那个时代,最重“朋友”这一伦,从事一项秘密工作所取得的高度默契,真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虽亲如父母妻子,亦不可泄漏,这是朋友相交到了某一个阶段,所必须严守不渝的一条规律——因为如此,所以“得一知己,可以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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