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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清官册、假官真做 > 2、节母之子

2、节母之子(36 / 47)

必有一好,这一好,在我们看,就是‘把柄’。好钱最容易办,好色也是容易,好名亦有叫他舒服的办法。这姓汤的一样不好,难弄者在此。”仲传武喝了口酒说,“不过细细想去,他也有一好,好做事,这也是个把柄!我倒考考你们,这个把柄要怎么才捏得住?”

包括张桂文在内,大家面面相觑,瞠目以对。就在这静寂得令人难堪的当儿,有个带些稚气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累死他!”

回头一看是仲传武的小儿子小虎,才十四岁,却已语惊四座。

“孺子可教!”仲传武大为得意,“你们倒细想一想他的话看!”

何用细想?一点破就通体皆透了,于是纷纷夸奖小的,恭维老的:说他们虎父虎子,将来一定会光大门楣。

乱过一阵,归入正题,大家商量好了办法,决定拿“例”去困扰汤斌——满清入关已过十年,也曾颁过一部《大清律例集解》,但实际上用的还是“大明律”;而大明律是不够用的,大至杀人放火的重案,小至田地婚姻的纠葛,都用律外的例来处理,而例案多如牛毛,只有书办清楚。仲传武教大家把大小案子,尽量推给汤斌去裁决;任何案子,砖签要做得噜嗦糊涂,越复杂、越麻烦、越看不懂越好,要汤斌看见公事就头痛!

“姓汤的有什么了不起?”仲传武酒后大言,“教他输在我小儿子手里!”

到得第二天恰好是“卯期”——每期照例点检书办差役,时间在清晨卯时,所以称为“点卯”。

应点就称为“应卯”。这向来是虚应故事,而且往往不是长官亲点,但汤斌实事求是,这天卯正升堂,按簿查点;有不曾到的,堂谕初犯免议、再犯行杖、三犯开革。接下来便有一番告诫;大家是齐心好了要对付他的,所以任他言之谆谆,一个个听之藐藐。

这套例行公事完毕,接下来便是问案。早堂问完,汤斌对张桂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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