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写了一道“敬陈史法”的奏疏,送了上去;奉旨发交“所司大学士”拟议,因而惹得他的长官,大为不满。
汤斌对修明史的见解,不是人云亦云的陈言,确有深入而不易为一般人所觉察的发现,他说,明朝的实录,亦有未必可信的,如明成祖夺他侄子建文帝的天下,即有许多隐讳。其次,明朝二百七十余年,“英贤辈出”,虽未做官,而懿行至性,可为楷模,而这些人物在实录及史馆的传稿中,是没有记载的。复次,正史中除了皇帝的“纪”和皇后以下的“传”以外,还有综述天文、地理、职官、科学,以及兵刑、财赋、艺文的“志”;列陈诸侯宰相的“表”,如果“不得其人,不历其事,不能悉其本末原委”。因此,他对修明史的办法,归纳为八个字的宗旨:“立法宜严、取材贵备”;完备的史料,存在于民间,“今日时代不远,故老犹存,遗书未烬”,正该及时“开献书之赏,下购求之全”。
搜求遗书,原是大家一直在谈的,但从没有人像汤斌般说得这么切实。汤斌的用心,是要保存历史的真相;而那般贰臣,最好淹没真相,免得他们出乖露丑,因此他的建议,成了逆耳之言,但道理上站得住,不好说什么。
终于,他们抓到了他的“毛病”。汤斌说:宋史修于元朝至正年间,特别传述文天祥的忠;而在顺治元、三年间,前明诸臣,也有“抗节不屈,临危致命”的,这与叛逆不同,“宜令纂修诸臣,勿事瞻顾,昭示纲常于世”。这段话在汤斌就事论事,只为纲常名教着想,无意于语中带刺,讥嘲什么人;但在那些身受明朝重录,而又靦颜事清,好官自为的大老来说,却有刺心之痛,切骨之恨。
汤斌的官职是国史院检讨,所以“内三院”——-一宏文院、秘书院、国史院的大学士,都是他的长官;当然,真正的长官是国史院大学士。
那时的国史院大学士有两个,一个名叫党崇雅,陕西宝鸡人,汤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