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明不是刺客,也为了耸动观感,缇萦并不起身,高捧木简,膝行而前,地上的砂砾,很快地把她的两个膝盖磨破了,一路渗出血渍。仁慈的皇帝看在眼里,大为不忍。
膝行到车前十步左右,缇萦停了下来,放下木简,俯伏在地,哀切切地高声说道:“民女淳于缇萦,愿乞天恩,为父赎罪。”
皇帝一听这话,心想:不对啊!刚才是高呼冤枉,此刻又说为父赎罪。究竟认罪呢还是不认罪。于是,做个手势,近侍郎官把缇萦的书简呈了上去。
这一通陈情的书简,是邵哲的精心结构。第一段铺陈淳于意为齐国太仓令时的清廉;第二段阐明良医同于良相的宗旨,说圣明在上,良相辈出,所以愿为良医,广推仁君活人济世的至意,同时约略计算了淳于意所救的人数。
“啊?”皇帝看到这里,问张释之:“我久闻有个良医,人称——仓公,可就是淳于意?”
“是。”张释之答道:“敬爱其人,故而不直呼其名,尊称为‘仓公’。”
既是这样一个方正清廉、仁心济世、受人爱戴的君子,何以又会获罪呢?因此皇帝急着又去读那书状——这以下,提到了正文,对于淳于意的获罪经过,叙得相当简洁,而且并无一句话抱怨廷尉。这是邵哲经过深思熟虑以后决定的写法,因为他考虑到皇帝可能会命令廷尉衙门复鞫此案,那样,得罪了延尉,就是极其不智的一件事了。
也因为如此,只好劝之以情,他这样替缇萦写道:“妾父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
这说法深得“哀而不怨”的温柔敦厚之旨。皇帝也知道申屠嘉持法苛刻,其中或不免有冤屈的情事。但是,下诏复鞫,即令能平反了淳于意的冤狱,其他“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的人又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