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衷佩服这位老先生和当时的工作小组,他们给了艺术足够的缓冲空间,没有一棒子打死,强制要求影视作品规范化。
首先我完全支持对普通话的普及,但反对将艺术作品一刀切。
我也参与过《便衣警察》,那里面都是普通话。因为是正剧,风格严肃。
胡同说方言,因为是情景喜剧,轻松幽默。影视剧要刻画人物,突出效果,方言是一种表现手法。
于兰姑说武汉话的感觉,就是比说普通话好。何况她说的也不是纯正方言,我要求她贴近普通话,就是为了让观众听懂。
还有现在提倡类型剧,比如拍一部警察剧,警察抓了犯人,一问外地农村的。你说他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好?还是带点口音更生动?
或者直接问一句,为什么越剧电视剧、黄梅戏电视剧可以有,胡同却不能说方言呢?
我觉得要有个态度,不能为了刻意而刻意,说什么合适,那就说什么。
再谈谈共性。
那老兄的观点有些绝对,不是挖掘出共性,就能打破地域隔阂,看的还是质量。
我们谈影视剧的地域性,其实根子在整个社会,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科技的发展而改变。
对世界的认知很重要。
一个土生土长的北方农村人,肯定听不懂粤语,但他上了学,步入社会,接触各种各样的事物,比如港台音乐,他可能流利的唱出一首粤语歌。
同样,一个南方长大的孩子,到北方上大学,同学们来自五湖四海,各有各的习惯。这些东西在一起交融、了解,他的认知就不局限在家乡那一块。
或者两个城市的人互不相识,但用计算机发送邮件,成为了朋友。
这就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
当火车越来越快,坐飞机的人越来越多,去趟省城不用再酝酿半个月,说走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