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都没有了。
孔荆轲这是给叶枫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得找个机会学习一下粤语,以免以后出现漏洞,接着他转移话题,跟孔荆轲聊起了音乐方面的事情。
说真的,真的是人一接触到自己擅长的一面,精神面貌都不一样了,有一种蜕变的感觉。
孔荆轲一下子自信了起来。
叶枫本以为孔荆轲用吉他弹的那首《野蜂飞舞》应该就是她拿手的了,通过聊天才知道,原来孔荆轲最拿手的是钢琴和小提琴,除此之外还拿手二胡。
之所以拿手二胡,那是因为她外公喜欢二胡,是东州市民间艺术团里拉二胡的,所以孔荆轲才对二胡有着浓厚的兴趣。
叶枫昨天在孔荆轲的房间看到过二胡,便让孔荆轲试试。
于是孔荆轲给叶枫拉了一首神雕侠侣里的《新婚别》,身姿摇曳,风采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