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只有负责指挥者和头目,才插在队伍中间,这样就能利用队伍前后的人做炮灰,很好的保护自己。
看到他们队形的变化,我也改变了作战策略。毕竟他们人多势众,想要单纯的依靠狙击步枪点射,不仅很难杀光这么多敌人的,还容易招来他们的猛烈还击。
敌人们用的都是重型武器,真要朝我齐射过来,比轰炸高地上的我,击中的概率要高出十几倍。
他们队伍的最末尾,有个抱着ak—47武器的非洲黑人,他穿着被雨淋湿的油亮雨衣,左右摇晃着雨衣帽子里的脑袋,不住的朝队伍前面张望。能看得出来,他很害怕那些所谓的“野猴子”。等到队伍前面一遭遇危险,他可能是打算第一个脱队逃命。
这个家伙昨天已经上过岛,在我射死海藻下用望远镜偷窥的红背心儿后,第二枪没有击中的那个黑人,正是他。
他昨天在去泥淖取箱子的那一组匪徒里,能从矮野人的地盘活着回来,算是万幸,这次又要跟着队伍去冒险,也难怪会紧张成这副样子。
这个黑人消极地跟随着队伍,好像是意识到前面就要出现危险似的,他故意把自己和大部队拉开很远的距离。可就是他这样的举动,却大大刺激了我杀他的欲念。
我拔出腿上的匕首,衔在自己嘴里,象只伺机扑杀的猎豹,蹲伏着从他后面靠近。
在他们长长的队伍将要拐出树林的时候,我猛地从一块青黑色大石后面跳出,如弹跳起来的暴怒青蛙,左手一把捂住他的嘴巴,右手握着利刃,狠狠刺进了这个黑人的心窝。
他是个强壮的家伙,而我的胳膊上又带伤,更由不得我松懈一点,所以使劲儿翻转手中的刀把,不顾一切的往后割剖。这个家伙当时不知道心里正思考着什么,对我的攻击一点防备也没有,他都没来得及看我一眼,就断了气儿。
直到他彻底死掉,我才敢松开手,忙将他拖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