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这几年不知道从哪里发了横财,不仅在普水开了自己的公司,还养了一帮混黑社会的小弟兄,章明逼着王振平立即还清利滚利的高额债务,嘴巴一张就要548万元现金,王振平原本经济紧张,哪里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现金,章明见王振平拿不出钱来,就逼迫王振平写下58万元的“借据”。
高利贷本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章明通过暴力胁迫得到这一纸“借据”,把高利贷变成了“合法”债权。在王振平陆陆续续的还给飞腾公司四百多万后,实在拿不出钱了。到2008年,高利贷利滚利变成了1248万元。
仗着“借据”在手,章明亲自把他约到某酒店见面,在暴力胁迫之下,王振平不得不交出了名下资产清单。第二天,王振平承包的几个工程项目就被法院查封了,加起来有上千万元资产。
这还不算完,章明还搞定了县检察院的人,当王振平因走投无路躲到外省之后,检察院关于此案的起诉书称,王振平“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普水县公安局安排民警前往外省把王振平“抓捕归案”。
如此荒诞的“司法”、“执法”,被害人怎会毫不反抗,从不申诉?王振平解释说:“他们吃定了我们不敢抵抗,不敢告!他们抓准了生意人两个‘死穴’,一是怕自己和家人受到人身伤害,二是怕暴露企业资金困难。自己企业的麻烦曝光了,各路债主一起涌来,就彻底垮了,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飞腾公司真正的幕后老板其实是县公安局局长刘猛将,普水县很多老百姓都知道章明是刘猛将手底的小弟,说白了,这些债务的真正受益人其实是刘猛将。”
进了看守所,该曝光的都曝光了,反而没什么好怕的了。王振平说,在看守所,他研究了法律,知道他们定不了自己的罪。他们这样以侦查的名义羁押自己,最多不能超过一年。所以,就坚决不签名。因为,一签名,假案就变成了真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