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不是这么做的? 三人合伙? 廖文杰拥有最多的股权,他要保证自己是最不可替代的那个,这样才能才能建立威望,让所有人心服口服。
这里的人不包括里昂? 神经病什么都不在乎? 他自己happy就行。
原定计划是今晚放假,画符陶冶情操,直到廖文杰接到梦萝打来的电话。
“阿杰,你朋友在酒吧包场,想见你一面。”
“不会吧? 我朋友要么神经病,要么坑货? 要么坑货加穷鬼,没一个有钱的? 你确定包场的人是我朋友?”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其中有个女的,她和我长得……就像照镜子一样? 真是见鬼了。”
“我明白了? 这就过去。”
挂断电话? 廖文杰盘膝打坐五分钟,将红绳穿着的十字架挂在脖颈,打车前往酒吧。
……
酒吧门前停车一辆加长豪车,两名身穿黑衣的保镖,一左一右站在门边。
廖文杰推门走入,迎面就是一张赌桌,西装笔挺的训导主……咳咳,一名衣装打扮十分考究的男性坐在桌边,年过半百,慈眉善目,望之不像好人。
港岛赌王——洪光。
洪光身着黑色西装,不论是发型还是领带,都打理得一丝不苟。
脖颈挂着一根助讲器,椅子边靠着一对拐杖,身残志坚,是个有故事的人。
在洪光身后,还站着一男一女,女的是和廖文杰有过一面之缘的绮梦,今天早上刚被捞出来。
男的嘛,有廖文杰三成英俊,名叫比利,不摔跤,能打能杀,拳脚枪法都属一流,是洪光的心腹爱将。
“阿杰,你怎么才来?”
梦萝迎上前,瞄了眼绮梦,小声道:“看到了没,简直和我一模一样,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过,你还有这样一位朋友?”
实在太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