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想了想,顿时道:“这几个轮胎我是捡来的,我不知道是别人的,我看路边放了两天,没人理,就顺便带走了。好吧,我捡了几个轮胎,确实不属于我,你们也没必要这样对我吧!我该还钱还钱,该赔偿赔偿,这样难道构成盗窃了?”
“你是捡的?”高栋有些意外,暗暗有种感觉,这回又悲剧了,他只好道,“哪里有那么多轮胎好让你捡?既然你说捡来的,哪里捡的?”
“建设路上,大概离我们学校不到七八百米的样子,那有条拐进去的小路,就在路口,三次都是我捡的。”
“你捡了三次轮胎?”
中年男微微有些脸红:“没错,这个我承认,第一次,看到那里放了两个轮胎,外表看着补过多次。我第二天经过,发现轮胎还在,我想应该是别人扔掉的,我车子以前轮胎换下来后,卖给了修车店,我知道废轮胎能卖钱,所以我就停下车,把轮胎拿到后备箱里,卖给修车店了。”
“后来呢?”
“第一次我捡了两个,后来隔了几天,我下班又看到同个地方放了两个轮胎,我就又拿走了。第三次也是隔了几天,也是两个轮胎。情况就是这样。”
“为什么三次都被你一个人捡到,太巧合了吧?”
“那个路口很偏,轮胎这么大东西,捡垃圾的说不定以为是别人的,不敢捡呢,我下班路过看到,当然就捡了。”
听他的描述,似乎暂时没发现不妥的地方,这种情况好像也合情合理。凶手把轮胎遗弃路上,开车的高中老师经过,拿走了轮胎,卖到了修车铺,而且这老师填写的住宅地址,刚好是顺路。
也就是说,老师下班后,沿着建设路开,发现了轮胎,拿走,继续沿着建设路开回家,路上经过了那家他习惯洗车的修车店,就把轮胎卖给了店家。捡到轮胎的地方和修车店,都在他家与学校这条路的中间。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