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 中军帐内,歌声愈发婉转,梁欢敲打的铜磬,如醉如痴。
打仗,哪里有饮酒唱歌有趣?只有梁方那蠢材,才喜欢带着一大堆兵卒耀武扬威。结果如何呢,功劳没捞到,稀里糊涂就被甄大夫砍了脑袋。还是他梁欢聪明,每次都不争不抢,甘居人后。哪怕明知道来日一战,有可能让自己平步青云。却依旧“非常不小心”地从马背上掉下来摔伤了腰,然后带伤坚持,留在蓝乡为大军保护粮草。
保护粮草是很耗精神的任务,可不比啃着干粮打仗简单。所以,他必须要懂得如何放松自己的精神,然后才能不辜负甄大夫的厚望。
“蒙羞被好兮,不訾羞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一曲欢歌唱罢,铜磬敲打声萦绕不散。另外一种婉转的声音,也在军帐中缓缓而起。周围的亲兵们笑了笑,拔腿走得更远。
“上马整队!” 蓝乡军营北门外百余步,黑暗中,刘秀擦掉额头上汗珠,带头跳上了坐骑。
“上马整队!” “上马整队!” “上马整队!” 邓晨、邓奉、朱佑三个,分散开去,低声将命令传进所有人的耳朵。八百名死士早已经跑得忘记了寒冷和疲惫,纷纷飞身跳上坐骑,顺势从马鞍下抽出了雪亮的环首刀。
马三娘想都不想,策动坐骑与刘秀并辔而行。二人默契地同时加速,组成整个队伍的前锋。马蹄翻飞,敲打在被寒风冻硬的土地上,清脆如歌。
敌营门口,几个睡眼惺忪的哨兵,皱着眉头站起身,朝着马蹄的来源处凝神张望,“什么人,口令?停下来,不要再靠近了,粮仓重地,擅闯者杀无赦!”
回答他们的,是数支冰冷的羽箭。刘秀、邓奉、马三娘等用箭好手,毫不犹豫地开始张弓狙杀。倒霉的哨兵们,连来者到底是敌是友都没弄清楚,就被羽箭射翻于地。一个个手捂伤口,痛苦地来回翻滚,挣扎,血流转眼成溪。
“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