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朗以前虽然是个地痞无赖,身边却也有五六个堪称左膀右臂的弟兄,见他放着好好的左部校尉不做,却又穿上的百姓的衣服,忍不住一起堵到营帐里低声追问。
“还能去哪,下江,新市,平林,这三支绿林军中,谁肯给马某一个容身之处,就去哪呗!总不能在这里等着那刘秀过来杀?!” 马朗心中正觉得委屈,立刻抹了把眼泪,大声回应。
“大哥你不是没碰到那阴丽华么?” 一名跟他搭伙做过多年窃贼的兄弟苟石,立刻梗着脖子说道,“就算碰了,他杀了咱们麾下那么多弟兄,也该消气儿了,总不能还咬着你没完。”
“可不是么,要不是咱们堵住了溃兵的退路,姓傅的还未必如此轻松拿下新野呢!怎么为一个老女人,就对大哥你不依不饶!” 另外一名唤做朱皮的至交,也义愤填膺。“况且白天时四下收集物资的,又不止是您一个。右部、前部,还有蔡阳营,也都在四处杀人放火!”
“不让抢钱,抢粮,抢女人,大伙还造哪门子反?还不如继续去山里头做大王,逍遥快活!”
“可不是么?大哥,你不用走。我就不信,那姓傅的半点功劳都不念,就因为您不知道那老女人已经是刘秀的人,便砍了你的头!”
“不走,谁要敢动大哥,咱们就怂恿着其他前来投奔的豪杰,一哄而散!”
……
众“臂膀”你一句,我一句,纷纷替马朗鸣不平。
在他们看来,自家校尉今天最大的错误,就是没弄清楚阴丽华已经名花有主,便想强娶此女过门。至于杀人放火,洗劫百姓,根本不算什么错。义军既没说如何发军饷,又没开始给补充粮草。大伙如果不去自家抢一些,怎么养活各自麾下的弟兄?
再者说了,即便是犯了错,马朗以前的功劳,也能与今日的过错相抵。否则,协助柱天都部拿下新野的大功不酬,稍有点小错却要掉脑袋,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