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的罩袍下摆割下一条,拿潭水洗净,拧干,用力替万脩勒住上好了金疮药伤口,“山东那边,早就烽烟四起。咱们兄弟去了,未必就找不到地方立足。”(注1:山东,太行山以东,主要指的是现在的河北省一带。与后世的山东,截然不同)
“那倒是!”闻听刘隆说得干脆,万脩再度轻轻点头,“眼下朝廷的注意力全在绿林和赤眉两家队伍上,根本没功夫管山东。咱们兄弟去了那边,刚好趁机积聚实力,以图将来。不过……”
迅速将声音压低,他用只有兄弟两个能听见的幅度,跟刘隆商量,“不过,咱们哥俩儿,本事都只在厮杀上,想在乱世当中活命不难,想建功立业,光宗耀祖,恐怕不太容易。兄弟,不是我打击你,咱们哥俩都不是那种可以站出来挑大旗的主,否则,原来我也不会处处让着孙登!”
“我知道!”刘隆绝对是跟他心有灵犀,想都不想,就快速回应,“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万二哥,其实今晚我就发现了一个最好的挑大旗人选。”
“他,他前程远大,恐怕不愿意跟你我为伍!”万脩迅速朝刘秀扫了一眼,遗憾地叹气。
“远大个屁,他若是真的前程远大,就不会被派来押送官盐了。明显是朝廷中有人想借刀杀人,他自己心里恐怕也早就清清楚楚。只是,只是一时半会还转不过弯来而已!”刘隆对他的观点,不敢苟同。立刻压低了声音反驳。
“那咱们怎么跟他说?直接拉他入伙,推他当大当家?”
“那恐怕适得其反!二哥,你这回看我的。我虽然没你聪明,但笨人也有笨办法!”
……
兄弟两个,借着包扎伤口,需要外人回避的机会,蹲在水潭旁,你一句,我一句,很快就制定出了一个”恰当“的行动方案。然后,先叫了五十几个铁杆心腹到身边,分组给他们安排了任务。紧跟着,又洗干净了手上和脸上的血迹,整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