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十三分钟。”步留尘有些震撼道。
一个小天位的人,竟然能做到这一步,若不是亲眼所见,绝对难以置信。
“这时候,那些人应该到了吧。”慕容雪晴将目光移向雁门关。
一般人需要二十分钟,但以黄金世家的能力,十三分钟,完全能赶到了。
如她所言,在雁门关的城墙上,确实出现几道身影。
黄金世家的人最先接到消息,亦是最先赶到。
“城下那人是黄金世家的谁?竟然能一人力敌血族大军。”北溟海指着下方,吃惊道。
在他看来,只有黄金世家的人,才能有这等本事。
“不是黄金世家的人,他是夜不归。”白景山回道。
“是他?”一群黄金世家的人皆露出几分诧异。
目光望去,虽然一身是血,但依稀能辨别的出,那人的确是夜不归。
“你们快去救他,不然他就要被血族杀了,他是为了雁门关而战,不能让他死在血族人手里。”白景山请求道。
再战下去,夜不归就真的要鲜血流干,力竭而亡。
这些黄金世家的人,各个实力强大,只要他们肯出手,完全有机会将夜不归救回来。
“救他?”
南宫无情冷冷的笑了笑,嗤然道:“这时候去救他,不是让我们也陷入险地嘛。再者,凭什么去救他,他私自出城迎战,陷入血族的围杀中纯属活该,怨不得人。”
一旁的东方白接口道:“说的没错,有我们黄金世家在此,轮得到他出什么风头,他这完全是活该!”
“他要是不出城迎战,雁门关早就被血族踏平了!”白景山攥着拳头怒道。
血族来时,南宫无情身为黄金世家子弟,却先逃了。
夜不归被众人误会,依旧舍命保雁门关,在这些人口中,竟然成了活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