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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犯罪侧写(5 / 6)

的熊开了一枪。”

“子弹一定是打中了熊,不然地上无论如何都会留有弹孔等痕迹。”

“而棕熊中枪之后,却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血迹。”

“这是为什么?”

关键时刻,林新一想到了这个之前没有得到解答的谜团。

而这个谜团,此刻似乎有了答案:

“因为那颗子弹威力不够。”

“那弹头虽然让棕熊受了伤,也留在了棕熊的身体上。”

“但它威力太小,根本就没有击穿棕熊的‘生物护甲’。”

“而如果棕熊仅仅是‘破了点皮’,那流出的血量自然极为有限。”

“这点血刚一流出来就会被毛发吸收,伤口也会很快凝固止血,所以才不会有血液滴到地上。”

林新一之前是出于惯性思维,觉得那头熊既然挨了枪子,就该大量出血才对。

但现场找不到血迹,却很可能是因为那头熊受的伤太轻,流的血太少。

这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

但和多数人潜意识想象的不一样,不是所有枪都有那么大的威力,一枪就能让野生动物遭受重创。

部分枪的威力极小,根本无法对棕熊这种大型生物造成有效杀伤。

比如说,1.8j,也算是枪。

又比如说,警用手枪。

为了尽量不在行动中造成伤亡,警用手枪的威力普遍被设计得较小。

说到这,林新一就不用想起自己以前工作时接触过的,国产05型警用左轮手枪。

这把枪江湖人称“善良之枪”。

曾有警察以此枪近距离射击匪徒,子弹尽数被匪徒的羽绒服挡下。

还有警察试以此枪射杀发疯公牛,前后射击四十多枪未果。

公牛表示:“你给爷刮痧呢?”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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