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自己,又不舍得分一笔钱给对方,堵住对方的嘴巴。”
“所以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以‘赃款都被他埋进了山里’、‘要分钱就得进山里拿’之类的理由,把死者约到他们曾经一起狩猎野营的山里面,将对方杀人灭口了。”
“至于那笔赃款嘛...”
“其实就藏在我们昨晚住过的那家民宿酒店的地板下面。”
“让警方跟着他去找,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
贝尔摩德把这案子的来龙去脉,还有凶手藏匿赃款的具体位置,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一旁那民宿老板更是始终耷拉着脑袋,没有一点要翻供的勇气。
“这...”林新一有些讶异:“这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竟然连自己藏匿赃款的地方都供出来了?”
一般凶手就算承认自己杀人,也不会供出赃款所在地的。
毕竟...那可是10亿日元。
而像那民宿老板这种手上只有一条人命的杀人犯在曰本过去二十年的判例当中,平均下来每人只判13年左右。
那对凶手来说,与其交出赃款换来几年刑期的减免,还不如头铁一点拒不合作,在牢里结结实实地蹲上个十几二十年。
反正曰本监狱设施档次普遍不差。
牢里有吃有喝、住宿全免、生活规律、饮食健康,出狱了还有10亿日元可赚——
这可比在外面当十几年“自由”的内卷打工人划算。
所以在林新一看来,撬开这凶手的嘴巴应该很难。
可贝尔摩德却没费多少功夫就全问出来了。
“很简单。”
贝尔摩德眨了眨眼:
“我拿枪抵着他的脑袋,跟他说我也想要这10亿日元。”
“如果他不肯合作,我就要以他‘试图抢夺武器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