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就是个富家公子哥啊!
而且身材笔挺,往那一站,更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英气。
又买了大大的黑色真皮公文包,更显得气场十足,十分气派。
看来,自己一点儿都比那结官二代富二代们差,这一身行头,可全是靠自己手艺挣来的。李小强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一丝志得意满。
之后去办正事,卖金针。
当他推开金店那巨大的转门的时候,里面的迎宾小姐一看,眼睛满是小星星,立时就围了上来,争着抢着给他介绍。
那些不是当班的也跟在旁边,发花痴似地看着李小强,这样的俊小伙可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能多看一眼就多看一眼。
之前买衣服花了一万多,还有四万,李小强准备用三万五千块来买金针。
那面若桃花的金店销售员围着李小强团团转,知道对方要买金针立时回答有现货,这倒让李小强吃了一惊,本以为还得等几天呢!
原来这金针是属于礼品型的东西,放在家里意寓着消除百病,所以还是很多,最后三万五千块,买了十根金针,其中一根最大的长达一尺半,被李小强给轻轻地缠绕在左手腕上,其余的则缠在手腕的金针上面,之后,在销售小姐不住鞠躬中,潇洒离去。
这,就是金钱的力量!
李小强轻轻慨叹,眼中光芒复杂莫名。
若还是以前那身乡巴佬的打扮,只怕也是要受到轻视,受到嘲笑。
本来准备买完后就回去,但来了之后却想要再住几天,毕竟还有给那个售车小姐的父亲看看病,万一要是能治,岂不是树立了口碑,也好在县里打开自己的名声,以后的路就好了。
总不能一直在穷山沟沟里猫着藏着啊!
下午六点钟,李小强拔通了杨丽的电话。
很快那边就接通了。
彼此一说,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