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不堪的铜鼎给砸死的。那时,这个小东西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直接贯穿了他的头颅,从而让他灵魂穿越,重生在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本来这也没什么,能够死里逃生,重活一次,感受感受异世风情,也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可当叶牧与这个躯体的意识融合,顿时觉得火冒三丈。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竟然不能人道!
没错,不能亲近女色!
并非是这个身体缺少什么功能,或者那个东西天生有障碍,而是被这片大陆玄乎其玄的一种体质所影响。
这种体质有个十分响亮的名字,叫做至阳之体。听起来很唬人,不过却相当于前世的绝症一样。
听闻身怀至阳体质的人都难以活过二十岁。并且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承受非人的折磨。
这种折磨惨烈无比,发作时,体内犹如有万千虫蚁噬咬,又仿似九天玄火寸寸煅烧,传言这种体质的人大多最后是选择自裁而死。
而这种折磨,叶牧穿越而后,已经整整承受了三年。
不止如此,至阳之体一旦受到外部刺激,也极有可能发作,所以忌剧烈运动、忌兴奋、忌气愤。
试想,身为一个男人,于洞房花烛之时,突然至阳体质发作,这滋味,简直让人不敢想象。
“我真恨不得把你摔碎了,磨成粉,然后撒到茅坑里。”叶牧咬牙切齿,然后想起至阳体质发作的隐患,又强行压下去这股邪火,不住轻抚着胸口。
“这个破烂玩意儿既然能带我穿越至此,没准也能带我穿越回去。”叶牧喃喃自语,狠狠睕了两眼手掌心的铜鼎,最后又无奈地叹了口气,将它又收回了衣襟中。
这也是叶牧这三年没有将这个罪魁祸首丢弃的原因。
“至阳之体无法剧烈运动,也就无法修炼,在这个以武道修为为主的世界,我无疑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