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异常的清晰,单就是看着,慕千璃就能感受到当初有多疼。
“这么急着扒本世子的衣服,这荒郊野外是不是草率了一点?”
摸索着他疤痕的手一顿,心疼的情绪瞬间消失无踪。
慕千璃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难得的没跟他计较。
“怎么弄的?”
容湛倒是觉得无所谓:“十年前,北漠入侵南朝,我带着人绕道儿捣了北漠的大本营,回来的时候遇上的长乐无极那个老匹夫,一不小心挨了一下。不过他也没轻松多少,本世子一掌拍上去,他周身内骨全断,至少得卧床躺个一年半载。”
他说的轻松,慕千璃却知道那场战局必定凶险,长乐无极必定难以对付,否则他也不会以命博生机。
长乐无极这一刀下来,他九死一生,而他这一掌,顶多让对方躺个一年半载。
他这般精于算计的人,若非被逼到绝境了,又怎么会做这等赔本的买卖。
“这疤痕是不是有点丑?”世子爷拧着眉头,突然问出这个问题。
事后留下这疤痕,只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了曾经的痛了,不要忘了战场上那些无辜的亡魂。
倒是没想到其他了。
只是好像女人都喜欢白白净净,软脚虾似的小白脸。
这会儿若是媳妇因为身上留疤太丑,拒绝他,这只怕就太冤枉了。
“是挺丑的。”慕千璃直言不讳,丝毫不怕戳了他的心,毕竟敏感脆弱在眼前这位身上是注定不存在的,“你不是说,我负责开疆辟土,扫清天下,你为了不受宠,负责貌美如花吗?这么大的疤痕在身上,貌美如什么花,残花吗?是男人就该皮肤光滑,宛若凝脂白玉。”
想吃软饭,也是要有资本的。
“想要本小姐考虑嫁给你,等你身上这疤痕消失再说。”慕千璃又说。
容湛的脸垮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