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医生在旗帜下的誓言差距太大。我的任务是治病救人,挽救生命,而现在首要任务是保护自己。
几年下来,我已经完全明白了组长的意思。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能保护,如何谈得上保护其他人的生命?
这个打赢官司获得赔偿的病患,从良心上说,我们没有一点对不起他的地方。手术极其成功,肿瘤清除得非常干净,原本是可以写进教科书的典范,但术后发生了并发症,这些事情是我们无法控制的。我们能够摘除他脑子里的瘤,可无法保证他的心肺功能正常,无法保证他血液通畅,无法保证他消化系统不出现意外。这是我们的痛苦。我们内心的难受并不比患者家属少。设立一套手术方案,把一个病人从死亡线上挽救回来,手术做得很成功,痊愈可期的时候,病人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旦撒手而去,对我们的打击也很大。你的努力没有得到回报,你以为的成功以失败告终。
而最后,我们与病患家属对簿公堂,我们站在被告席上。
这个我们已经司空见惯了。
这个案子让我们难受的是,原告席上的律师,以前曾是我们的亲兄弟,一个战壕的战友。
我进医院的时候,他已经辞职不干了。曾经是我们科很有前途的一个医生,正值年富力强,因为一个案子的判定,他负有责任,医院赔偿80%,科室10%,他个人10%,大约八千块的样子。
八千块,葬送了一个顶尖的医生。那个案子,我们谁都知道,他很无辜。你怎么能保证你的病人不会在术后即将出院的前一天胃出血而死?
他在两个月没拿到工资以后,第三个月连辞职信都不交就不告而别。他的档案,到今天也许都在医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