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云不留扛着野猪回来时,石灶上的火还没有熄灭,陶罐里的肉汤早就飘起了香味,小毛球嗖的声便跑进山洞,然后在灶旁端坐。
如果它的爪子里端着碗筷的话,那就更形象了。
云不留将野猪扔在洞外,走进山洞,解下矛囊,看了看陶罐里獐子肉翻滚的肉汤,撤掉灶下的炭火。
“先别急,放着凉一凉,我去宰杀野猪。”
他边说边拿起一块从破西装上撕下来的破布条,放在一个装着水的陶盆里荡了两下,然后在那两条放肉的竹竿上擦了擦。
出门扛着野猪来到湖边,剥皮开膛,留下猪心和猪肝,剩下的猪杂连着猪头,全都被他扔进了湖中。
一时间,湖鱼欢腾起来,鹅村傻勇们纷纷聚集过来,连那些黑柴都往那个方向飘来。
其他内脏不好处理,带着浓郁的腥味,特别是腰子。
虽然那东西很补,但他根本没法处理那股子腥味。
而且,真要补的话,他觉得用猪心炖鹿茸,也同样是大补。
不过他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这样补,自己的身体一直很健康,要是不小心补过头了,反倒是件麻烦事。
那些鹿茸他觉得应该留起来,等将来离开这里,寻找到文明社会之后,那东西还可以用来换点钱财,也不至于被一分钱难倒。
没有理会那些傻鹅们会不会被鳄鱼们吃掉,他用那张厚实的野猪皮包裹着野猪肉,扛在肩上就走。
野猪的毛很硬,外面有些地方还沾着树脂和碎石。
他估计了下,留下来的肉和骨,差不多有一百二三十斤。
如果让他放开了吃的话,估计也就够他吃两三天。
当他回到山洞,将野猪肉放在竹竿上,顺手将猪心和猪肝放在野猪皮上时,发现小毛球已经伸着小脑袋,想要去舔陶罐中的肉汤,但又怕被冒着蒸气的肉汤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