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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四章 伴读(3 / 4)

千越打量他们写的字,不由心惊。

他们年纪那么小,没想到字写得那么好!

李千越便道:“我开蒙不如你们早,字写得不如你们好,怕叫你们笑话。”

“不怕。”

小六把笔蘸了墨给他,“我二人是先帝和太后的孩子,原就是天之骄子,比旁人好是应该的。你比我们差,也是应该的,不必妄自菲薄。”

李千越:“……”

他听完这话还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不高兴。

可他听得出来,小六这话里没有丝毫自负自满,而是单纯地陈述事实。

说得也对。

他们是天之骄子,父母比旁人聪明,自己开蒙也早,教他们的也必定是天底下最好的老师……

自己比不过他们是应该的。

李千越深吸了一口气,提起笔端端正正地在纸上留下了自己的字,他写的是“御园”两个字。

因方才进来之前就盯着外头的牌匾看了,故而他现下下意识写出这两个字。

这两个字里头,“御园”的“御”极其不好写。

小六和小七见他停了笔,都十分夸赞,“你的字不但不难看,而且是很好看了,并不比我们差多少。”

“可见你是太谦虚了。”

李千越舒了一口气,“哪里。我写得不如二位小王爷好,皆因我比你们大一点,笔力是有一些的,所以看起来字迹沉稳。可两位小王爷的字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风骨叫我羡慕。”

“名家之手?”

小六乐了,“你是说我母后吗?我们两个自小习字就是母后教的。”

小七补充道:“不过这话也没错,母后虽然不是什么文学大家,可她的才华一点都不比季师傅差。季师傅都时常在我们跟前夸母后,夸母后原该是女状元,也夸过母后的字好看。”

李千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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