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风吹过,有种悲凉的意味。
嘲讽的笑声随风飘过来,我听见有人在说:“那几个人的脑子莫不是真的有问题吧?居然敢挑战我们篮球?”
是的,我承认,无论是技术,身高,还是体能,我们都完全处于劣势,而对方却是一群狂热的篮球爱好者,其中还有很多是从小练习篮球的人,就拿陈锋来说,篮球是他的专长,算是一个半职业篮球运动员,我们这些三脚猫想跟他比赛篮球,一点都不夸张的说,纯粹是找死。
但是,在刚才那种情况下,面对陈锋三番五次的挑衅,我们若是不应战的话,日后更会被人瞧不起。
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头可断,血可流,但是不能被人这样欺负。
丁明拉了我一把,满脸苦色的问我:“杨程,你究竟是咋想的?对方大多数都是篮球专业的学生,我们跟他们比赛篮球,这不是疯了吗?”
我扭头看向黄锟,黄锟摆摆手,后退了一步:“不好意思,我……我不会打篮球……”
我又扭头看着猴子,猴子说:“我也觉得你疯了!”
谢梦萍举起小手道:“报告,我……我也不会……”
我们都知道,篮球比赛需要五个人上场,而我们灵探社全部加起来才五个人,其中黄锟和谢梦萍都不会打篮球,更何况谢梦萍还是个女生,就算会打篮球,我也不可能派她出战。
换句话说,我们现在只有三个人可以应战,丁明,猴子,我。
我们三人都不是打篮球的好手,丁明只是会点皮毛,猴子喜欢看篮球比赛,但自己操作也不是很厉害,我也一般般,只是会打,并不擅长,更不精通。也就以前读书的时候,没事儿跟人在篮球场玩一玩,连班级比赛都没有参加过。
猴子问丁明:“社长,怎么办?”
丁明眉头紧皱,哭丧着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