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
攀上山顶,郭宋小心翼翼将小鹰捧在手中,向道观狂奔而去。
他从小就喜欢养动物,养过狗养过猫,但最渴望还是养一只猎鹰,威风凛凛站在自己肩膀上,那种感觉,让他无比向往。
可在城市里生活,养鹰终归只是一个梦,但没想到在一千三百年前的唐朝,他居然实现了养鹰的梦想,让他怎么能不欣喜若狂。
郭宋一口气跑进了道观,正在劈柴的四师兄甘雨笑道:“哪里抓到的山鸡,这么小,熬一锅汤还不够!”
“熬你个头,这是鹰,是猛子的儿子,猛子死了,儿子没人养,我打算收养它。”
甘雷从厨房窗里跳出来,这货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厨房里,他凑上前,涎脸笑道:“这只小鸡仔就是猛子的儿子?”
郭宋立刻警惕地看着他,“师兄,这只鹰是我的,你别想!”
“你哪里会养鹰,你会养死的,还哥哥我来养,我收它当干儿子,师弟,交给我就对了。”
郭宋轻轻一纵身跳出丈外,一脸肃然道:“师兄,这只鹰是我的,这次我真不让你。”
甘雷见师弟真不肯给自己,一脸悻悻道:“谁稀罕,我自己也去摸一只来,猛子不会只有一个儿子吧!”
“还有两只,不过都死了,只剩下它活着。”
“算了,我不跟你争,担水去了。”
他挑起水桶一边走,一边小声嘟囔道:“老子待它比亲生的还好,就不信它不认我这个爹?”
郭宋懒得理他,连忙跑回寝房,把小鹰放在自己床上,他想了想,跑去厨房拿了条鱼干,一口气跑回来,却见小鹰振动着翅膀在房间四处奔跑,尖利地大声叫喊‘啾啾!’它想要飞起来,却又没有羽毛,飞不起来。
郭宋将鱼干撕成条扔给它,小鹰一口叼住,仰着脖子,狼吞虎咽地吞进肚子里。
吃掉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