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肩膀在流血,这是那位交趾悍将临死前的杰作,盔甲都没挡住。
他的眼睛变成了红色,一脚踹开了黄春,说道:“敌军锐气已失,骑兵,让骑兵准备!”
黄春对严宝玉使个眼色,可严宝玉却摇摇头。
沈安此刻分明就是杀红眼了,谁拦谁倒霉。
“安北!你不能再去了!”
沈安刚才的奋力拼杀都被文官们看在眼里,在沈安和那悍将互相劈砍的一瞬,萧固甚至都失声尖叫了起来。
“够了,你已经……”
曾公亮看着他肩上的伤口,说道:“够了!已经够了!”
刚才他虽然没有尖叫,可心跳的速度却快的惊人。
临行前赵祯可是说过了,让他约束着沈安,不许他上阵杀敌。
可这会儿沈安已经上阵两次了。
沈安笑了笑,坚持着上马。
曾公亮知道拦不住他,可作为文官,他真的不理解沈安这种近乎于嗜血的冲动。
“为何?”
此战大宋必胜,你为何还要去冲杀?
傻子也不会这么干!
一千余骑兵已然整装待发,交趾人发现了宋军准备全军掩杀的企图,正在拼命的冲击。
如果冲击不动宋军的阵列,稍后骑兵的突击将会让他们后悔终生。
此次伏击宋军,是经过了李日尊的首肯,并报以很大的希望。
若是成功,就顺势掩杀过去,夺取宋人的广南西路。
那样的话,交趾的国土就骤然扩大一倍,而且广南西路有多少宋人的宝贝?
到时候工匠有了,能为交趾打造出宋人的兵器。
女人有了……
想想宋人的女人……
交趾的黑矮瘦,宋人的女人放在那边就是绝色。
所以他们的动力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