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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白圭志 > 第十五回 选宫妃秀菊双被执 招驸马登华两成婚

第十五回 选宫妃秀菊双被执 招驸马登华两成婚(6 / 6)

庭瑞欲成婚,秀、菊欲成婚,巡抚与夫人亦未尝不欲其成婚。今之布、按为媒,而巡抚卒不从者,岂其本心哉?盖秀、菊有欺君之罪,巡抚无免罪之术。性情之所钟爱,有不胜国法之所森严矣。

璧玉、金鸾之姻缘,本在敬威与显威。却先有庭、兰一番招赘,复有秀、菊一番招赘。及至敬威兄弟,则读者亦所不料。

帝谓秉干、秉刚不可复得,后谓四海之大,何患无才。帝是虚心怜才之说,后是广大拔才之论。有此帝,有此后,得不与起斯文哉。后曰:“天下学臣尽如湖南、江南者,何患才之不广哉。”至哉言也,不徒两学臣得意,则天下学臣亦皆踊跃荐贤矣。此所谓一言可以兴邦。

选妃之例,历朝皆然。大明则五年一换,不至有负一女,则洪武之制度又尽善矣。或曰:“杨巡抚祇有一女,前番屡欲除之。今选妃却又执之,不亦狠乎?”余曰:“不然,杨巡抚岂不爱女哉?前欲除之,正家规也。今日执之,尊国法也。以一己之私而废国之政,岂杨公之品行哉。”

杨巡抚畏罪,不敢隐瞒女儿;刘户部畏罪,不敢隐瞒妹子。及其上表求释,我疑二女将屈困于深官矣。却反得帝为主婚,真乃意外奇观。